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05 |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监督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履行托管职责. 3.1.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归集账户财产有关的财务资料. 3.1.3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3.2甲方的义务 3.2.1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归集账户财产交由乙方托管. 3.2.2向乙方提供开立归集账户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如委托书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归集账户变更事项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组织做好业务交接等工作. 3.2.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缴费资金进行匹配,向乙方发送参保单位缴费信息,核对收款信息并完成账务处理. 3.2.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下达归集账户资金划拨指令,并向乙方确认发送. 3.2.5如法律法规调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调整本协议有关内容或按新规执行. 3.2.6安全保管相关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资料. 3.2.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3.3乙方的权利 3.3.1从甲方及时获取履行托管职责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 3.3.2拒绝执行甲方下达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的指令. 3.3.3行使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3.4乙方的义务 3.4.1配备足够、合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归集账户财产托管事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独立. 3.4.2接受甲方委托,开立归集账户. 3.4.3接收职业年金缴费. 3.4.4根据本协议约定,接收甲方发送的指令及其他业务凭证,及时办理资金清算与划拨事宜.对甲方下达的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指令,应及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4.5向甲方反馈收款、划款等信息. 3.4.6定期向甲方提供归集账户余额及明细信息,并完成账务核对. 3.4.7对归集账户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4.8如法律法规调整,应及时与甲方协商,调整本协议有关内容或按新规执行. 3.4.9按照规定保存归集账户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自协议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3.4.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4.1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依据甲方委托(委托书见附件一)开立、变更、撤销归集账户,甲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归集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的需要,甲方或乙方不得出借或转让,亦不得使用该账户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活动. 归集账户名称为 XX(托管银行简称)XX(地区名)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 (或 XX(托管银行简称)XX(地区名)XX计划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 ),用于本协议项下的归集账户财产保管. 4.2归集账户仅限于本地区归集账户财产托管,不得发生与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无关的其他支付业务,不得支取现金,不得购买和使用支票、汇票、本票等转账凭证. 归集账户财产不得进行除归集账户银行存款外的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投资. 4.3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为甲方开通归集账户的网银查询功能. 4.4归集账户存款利率经由双方协商确定. 4.5归集账户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于职业年金基金财产.利息应每季度结息后根据甲方指令划入省级归集账户或职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4.6当归集账户名称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的归集账户变更、撤销等,乙方根据甲方授权办理归集账户的变更及撤销事宜,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4.7协议项下的归集账户财产独立于甲方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独立于乙方的固有财产及其托管的其他财产. 4.8甲方或乙方因机构调整、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进行终止清算时,不得将本归集账户财产及其收益归入其清算资产.若有关部门对归集账户进行冻结或扣划,乙方有义务出示证据证明归集账户财产及其账户性质,甲方应予以协助,保全归集账户财产安全. 4.9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将本归集账户财产的债权与不属于本归集账户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非因本归集账户财产本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