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5 |
(一)落实《铜川市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中下达的规划任务,确定规划目标;
(二)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安排各类建设用地,落实重点建设项目;
(四)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五)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细则;
(六)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明确管制细则;
(七)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
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3.27,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6、《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5.8,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6、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7、《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试行)》(陕国土资发〔2014〕56号);
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9、《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10、《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
(三)技术标准
1、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5-2010);
2、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2-2009);
3、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6-2010);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
(四)相关规划
1、《铜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2、《铜川市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铜川市印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4、《铜川市印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铜川市印台区金锁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6、《印台区金锁关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五)相关资料
1、铜川市印台区2014年城镇周边基本农田举证划定成果及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2、铜川市印台区2014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
3、2014年铜川市印台区变更调查成果;
4、 铜川市印台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 铜川市印台区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
6、铜川市印台区2015年统计年鉴.
四、规划调整范围 规划调整范围为全镇行政辖区全部土地,总面积167.51平方公里,包括玉华村、背塔村、纸坊村、半截沟村、何家坊村、烈桥村、柳林沟村、崔家沟村、姚湾村、徐家沟村、陈家山村、袁家山村、柳树台村、蒲家山村共计15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