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5 |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标或设备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视为技术参数不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未标或设备技术参数在能够满足采购人使用的情况下允许偏离,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偏离说明,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3、为有助于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
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如涉及进口产品则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设备,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6、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准采购进口产品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7、下列采购需求中:如果要求提供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
8、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或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9、验收标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10、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约定方式联系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采购需求如下: 第一部分 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采购
2、项目地点:淮北市三区一县(附件)
3、项目内容: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采购,本项目包括8个集装箱站房及仪器设备预算,4个现有站房改造及仪器设备预算,13个水站一年运维预算.
4、项目预算:1275万元, 价格包括: (1)环保设备及软件系统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指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2)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站房改造、运维及配件费;
(3)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耗材、设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