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07-0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1.2 合格的投标人: 1.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2.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

1.2.3 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1.2.4 投标人不是投标货物制造商(即:灯具)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1.2.5 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或与货物制造商(或其售后服务机构)达成满足本合同要求售后服务协议;

1.2.6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1.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9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同时提供所投灯具样品,规格型号各1盏,含灯具配套的光源电器等. 1.3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1.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函,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2. 资金来源和采购范围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2 采购预算:预算资金450607.85元人民币,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832.51元.工程预算审核造价已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列入竞标范围.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下浮5%-10%.(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低于投标最低限价视为无效). 投标最高限价=(工程招标控制价-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95%=426336.57元. 投标最低限价=(工程招标控制价-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90%=403897.81元. 2.3 采购范围: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文件(广东晖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预算书)和采购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完成材料供货、安装(含土建)、调试及相关服务、维护保修等的所有工作.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采购文件 4. 采购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 采购文件内容如下: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 合同格式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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