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19-07-0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修改补充资料接收表 产品名称 受理编号 申请人申请人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修改补充资料内容及数量 申请人(签字)申报日期: 年月日以下由资料接收部门填写: 经审核,申请人提交资料与上述申报一致,予以接收.

接收者(签字)接收日期: 年月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注:1. 本表一式两份,保健食品审评机构和申请人各执一份,请妥善保存. 2. 根据有关规定,如申请人提交的修改补充资料符合要求,将由审评机构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评.如申请人提交的修改补充资料不符合要求,将于自接收申请人提交修改补充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审核意见通知申请人. 3.审评进度可用受理编号在网站查询,

网址:www.bjsp.gov.cn. 4.审评机构产品审评情况查询

电话:(010)67156130转801.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