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5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学生第12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编号:NCZB20181217-服务48)已经批准立项.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仙林校区学生第12食堂合作经营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3、招标内容:招标确定仙林校区第12学生食堂合作经营单位;
该食堂位于仙林校区中苑学生餐厅三楼;
食堂经营种类为学生餐饮大伙和特色餐饮服务.合作经营期限至2022年7月15日,合同一年一签(不足一年的以实际时间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项目描述.
4、投标人需按照实际营业额(不得低于承诺营业额)*资源使用费率(不得低于基准资源使用费率)计算的金额缴纳资源使用费;
第12学生食堂年度基准营业额、基准资源使用费率为:基准营业额282万/年,基准资源使用费率5%/年. 招标人限制每个餐饮公司在招标人的校园内最多只能经营两个学生食堂.已在我校经营两个学生食堂且合作经营期尚未到期的,不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参加招标人2018年12月25日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学生(第
7、
10、12)食堂合作经营项目(项目编号:NCZB20181217-服务48)投标并且中标的餐饮公司,不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币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3、投标人须有正在经营的单位食堂的经营业绩(需提交食堂经营流水的有效证明材料以及承包合同复印件,均须加盖合作经营方公章).
4、委托代理人或法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年11月~2019年1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以及在 信用中国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的截图(加盖公司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现场勘察
1、招标文件发布及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 南京财经大学官网 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 南京财经大学官网 上自行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江苏政府采购网 、 南京财经大学官网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招标人统一组织对招标项目进行现场咨询、查勘.具体时间地点为:2019年2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中苑食堂二楼会议室,逾期恕不接待.联系人:刘老师025-86718096. 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入仙林校区中苑食堂二楼会议室、到场勘察且在签到表上签字,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