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5 |
第一节 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招标人已获得采购资金,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招标人 2.1 招标人是指获得资金并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采购人、买方.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见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专用表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提供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货物的供货人均可投标.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 保密及知识产权 4.1 本招标项目为由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4.2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4.3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