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5 |
一、办理主体 道里区教育局
二、办理范围 道里区
三、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4.《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九条
四、办理条件 1.举办者为除了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和警察机关等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2.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且具备民办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相关条件(参照《黑龙江省民办普通中小学设置标准》).
五、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学校名称核准通知书. 3.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举办者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的提供举办者身份证复印件. 4.学校首届董事会(或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5.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 6.校长和副校长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 7.教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8.财会人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9.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复印件,租借校舍的租赁协议. 10.校舍消防验收材料和校舍设计抗震达标材料. 11.学校章程. 以上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以备现场核查.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纳入日常监管
九、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窗口受理―现场踏查―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2.网上办理:通过登陆哈尔滨市行政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预审(预审服务告知)―现场踏查(原件核验)―内网审批―窗口送达(或自愿邮寄送达). 3.本事项涉及专家评审环节.由现场踏查环节进行组织办理.
十、服务承诺 1.对网上咨询、预约、申报、投诉等内容及时进行回复. 2.网上申报可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零跑路. 3.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学校章程属于容缺要件,在提供申办材料时如不完整,经申请人承诺签字,可在办理时限内补齐. 十
一、应用范围 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营利性学校应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非营利性学校应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十
二、咨询电话 窗口总咨询
电话:0451-84646954 业务咨询
电话: 0451-84646954 十
三、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85号 窗口位置:道里区教育局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