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5 |
4、在引进人才未购房前,有租房过渡的,市级第
一、二层次人才由学院全额支付租金;
其他层次人才每月按照相应职称给予1000元-3000元租金补贴;
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引进人才与学院签订协议后,学院给予解决引进人才来榕面谈的住宿费和交通费,本人、配偶及随迁子女来榕的路费和搬迁费.
5、符合市级引进人才条件的,其配偶按照身份或专业对口原则,报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安置.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义务教育阶段及学龄前随迁子女报市教育部门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入园.随迁子女入学入园的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符合学院引进人才条件的,其配偶及随迁子女由学院协助个人妥善安置.引进人才配偶未落实工作单位之前,由学院发给其生活补助费每月1000元,发放年限不超过2年.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8:30―2018年12月31日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布的联系邮箱,未填写报名登记表的视作未报名,未填写清楚的视为不符合条件,逾期报名无效.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将表格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报名
(三)资格初审:由我院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经我院审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我院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相关事宜.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我院联系.
四、面试时间及方式
(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方式: 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相关的素质、能力与成果,如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教学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通过科研业绩成果进行考核.符合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受3:1的比例限制. 请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若有)、党员证明(若岗位要求)、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科研能力考核材料.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合格线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一)拟录用人选从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学院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合同.
(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新进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学院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