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0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峡广场商圈范围内园林绿化养护工作,正确评价养护作业单位工作质量,推进园林绿化养护作业市场化,实施精细化长效管护.
根据《重庆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结合我委制定的《三峡广场商圈管委会市街绿化养护作业手册》以及三峡广场园林绿化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理委员会是本办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中心是三峡广场一级养护绿化管理、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范围内,投标进行园林绿化养护作业的园林绿化单位.
第二章 考核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 考核范围:沙坪坝三峡广场内的绿化分隔带、绿带、花台、树池、绿地、护坡绿化、立体绿化、名木古树和行道树的管护质量. 第六条 考核内容(详见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委会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七条 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以日常考核与月考核相结合,实行百分制. 第八条 日常考核为不定期考核,由公共设施服务管理中心绿化监管员按照《重庆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委会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办法》《沙坪坝区三峡广场商圈管委会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养护作业单位每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养护工作质量、安全文明作业、设施巡查和清洁等进行考核.绿化监督员在进行考核时,必须详实记录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情况,同时提取照片资料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作业单位签收确认. 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设施中心组织,商圈委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考核,存在的问题即为扣分点. 第九条 因管护不到位引发媒体负面报道,市、区通报批评,上级点名批评,经查属实纳入考核结果(简称网络舆情). 第十条 以沙区市政园林局每周、月发布的《沙区数字城管通报》为依据,将沙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派发的案件的处置工作,纳入考核结果(简称数字化案件). 第十一条 考核得分: 每月考核得分=日常考核得分(100-扣分)*30%+月度考核得分(100-扣分)*70%-网络舆情扣分-数字化案件处置扣分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每月考核得分情况与当月管护经费的发放挂钩: 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执行中标单价. 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当月管护经费单价下浮. B
1、每月考核得分在94分(含94分)至95分,当月管护经费单价下浮1%. B
2、每月考核得分在93分(含93分)至94分,当月管护经费单价下浮2%. B
3、每月考核得分在92分(含92分)至93分,当月管护经费单价下浮5%. B
4、每月考核得分在91分(含91分)至92分,当月管护经费单价下浮8%. B
5、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至91分,当月管护经费单价下浮10%. B
6、每月考核得分在89分(含89分)至90分,当月管护经费单价下浮15%. B
7、每月考核得分在88分(含88分)至89分,当月管护经费单价下浮20%. B
8、每月考核得分在87分(含87分)至88分,当月管护经费单价下浮25%. B
9、每月考核得分在86分(含86分)至87分,当月管护经费单价下浮30%.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