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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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5368201 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 渝人社办〔2016〕86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组团赴德国开展高端及智能装备制造 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人事处,有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由我局申报的2016年度"高端及智能装备制造专项培训"已经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团组将赴德国进行为期40天的培训(培训机构为德国吉森大学),为做好组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通过邀请德国高端智能装备制造领域专家学者开展理论授课、与高端智能装备制造领域高级专业人员交流、实地拜访当地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企业等方式,学习德国在"工业4.0"国家战略、高端智能装备发展前沿技术、装备制造科研人员科学素养培育以及装备制造技术工人培养体系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为我市打造自主创新能力强、资源利用效率高、产业结构水平合理、信息化程度高、质量效益好的新型制造产业体系,为国家"中国制造2025"战略在我市的实施落地提供智力支持.
二、培训计划
(一)培训名额:20名.
(二)培训时间:预计7―8月派出,40天.
(三)培训国家:德国.
(四)主要培训内容: 1.德国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现状;
2.传统装备制造向现代高端智能装备产业转型过程;
3.智能装备制造细分产业(如机器人)技术成果;
4.现代科技对智能装备制造的推动和结合;
5.高端智能装备领域科研及高级技术人才培养.
三、推荐人选条件
(一)推荐范围、对象及条件 推荐范围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高端智能装备科研、教学以及实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市管干部、党政干部和中央在渝单位人员不纳入此次培训.被推荐人选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中级职称及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科研教学)经历,或具备初级职称及相关行业5年以上工作(科研教学)经历;
3.思想素质好,培训结束后能按期回国;
4.符合因公临时出国出访限量规定.
(二)推荐程序 符合选派条件的对象,经所在单位推荐,按管理权限报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如人员为区县单位所属还需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
四、培训经费 国家外国专家局资助按国家标准开支的境外培训费.国内国际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签证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按照因公出国(境)培训费用开支标准,由派员单位在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中列支. 具体缴费标准及流程将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转发〈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14〕47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外国专家局《关于转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14〕45号)相关精神,在人员选调完成且团组执行获批后另行通知. 缴费账号:中国工商银行重庆龙湖支行 户名:重庆市外国专家局 账号:310008660902491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