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05 |
一、评选的名额 全市本次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共评选表彰100名.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30名,高技能人才30名,农村实用人才30名,社会工作人才10名. 我区推荐名额为: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2名(其中,非公有制企业人选不少于1名);
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分别不超过2名.
二、推荐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我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等单位(不含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以及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暂无工作单位的个人. 市管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予推荐,处级及以下相应级别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已被评为国家或重庆市等省部级以上专技、技能、农村和社工人才类相关荣誉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荐评选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重庆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具有突出的贡献,示范带动能力强,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二)其他条件 具备所列条件其中之一: 1.专业技术人才:在全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以及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高技能人才: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农村实用人才:为全市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合作社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带动周边农户200户以上;
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年产值300万元以上,或带动周边100户以上;
农业龙头企业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 4.社会工作人才:具备牢固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的社会工作研究能力.在教育研究方面有创造性成果;
在管理方面有突出成绩;
在服务方面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四、推荐评选部门 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由区人才队伍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区农委负责农村实用人才的推荐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社会工作人才的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