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05 |
(四)彭州市优秀少先队员 1.思想好.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行动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勇于拼搏,善于思考,学习成绩优秀.拟表彰彭州市优秀少先队员的学生必须以前两期期末考试成绩计算(百分制),小学学生各科总评达到85分以上,初中学生各科总评达到80分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学生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要达到良好以上. 4.活动好.热爱少先队集体,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在少先队员中起到表率作用.在全市开展的 绿动青春 环保我行 垃圾分类、 你好,新时代 六一主题队日、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 好书伴成长 等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5.荣誉称号.在2018年度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及以上的表彰奖励(包括三好学生、优干、少先队员、文明少年、美德少年、劳动模范等). 6.今年已经被评选为彭州市及以上 三好 、 优干 、 美德少年 等的少先队员,不再重复参评.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1.领导小组.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处(或政教处)、大队部、家长代表(由家长委员会组织推荐3人以上,被推荐学生的家长应回避)参加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有关评选工作. 2.自愿申报.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参与评选,征求候选人(集体)所在班级或单位同意后,逐级推荐. 3.学校初评.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评审程序,对候选人(集体)进行初评,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作为正式候选人(集体),上报相关材料至教育局少工委办公室. 4.县级评审.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和少工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共同审核评定,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集体)进行严格审核.彭州市优秀少先队员审核后不符合条件的不再递补,彭州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大队)、彭州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彭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审核后按照名额从高到低择优确定.
(二)名额分配 以各学校的学生数、班级数为基础,并依据2018年少先队工作情况,将彭州市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名额按一定比例下达给学校(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上述彭州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大队)、优秀少先队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在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和反映的,必须认真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和规定要求的才能逐级上报,否则将取消评优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上报时间 各单位于2019年4月12日前将申报的各项纸质材料报送至彭州市教育局少工委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少工委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上报材料清单 1.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名单. 2.印证材料1套.对照评选推荐条件,整理好各种获奖材料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由学校审核签字盖章.拟评选彭州市优秀少先队员的还要交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表一份(教导处出具),以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一份. 3.公示情况(含方式、记录及内容). 4.《申报表》或《推荐表》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