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5 |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合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谈判地点:合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二(合江镇荔城大道198号7楼)
十、谈判时间:2018年8月17日9:30(北京时间). 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谈判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 项目开标前状态 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 达不到开标条件 ,采购中心将不组织接收响应文件.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合江县中学校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
电话:
13330781517 采购代理机构:合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江镇荔城大道198号7楼. 邮编:646200 交易受理股:张先生/万女士
电话: 0830-5253693 现场组织评审股:李女士/王先生
电话: 0830-5269155 传真: 0830-5253695 财务室:邓先生
电话: 0830-5253870 2018年8月9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第1包电子白板和音响设备: 451180元;
第2包空调: 2293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第1包电子白板和音响设备: 451180元;
第2包空调: 2293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