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7-05

注:1.支票及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开立账户开具及汇出;

2.现金、支票和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在2015年11月19日16时之前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电汇以到账时间为准);

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银行保函、现金应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一时间地点递交;

4.支票递交地点: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室;

5.递交电汇形式保证金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大连分行;

帐号:2000

8711 2300 0108. 16.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17.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须胶封并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一套正本,五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18.1

1、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

2、开标一览表连同投标保证金(支票收款收据复印件、电汇汇款回单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提交. 1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24日13时15分~13时45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期:2015年11月24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五楼大厅第3投标受理. 22.1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24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⑦开标室. 23.1.2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1人及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 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性价比法.允许兼投兼中. 23.6.1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1 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 29.1.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人为大型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10%;

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合同金额的5%. 30.1 本次招标为货物招标. 招标代理服务费基准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

100―500万元费率为1.1%;

500―1000万元费率为0.8%;

1000―5000万元费率为0.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2000-1000)万元*0.5%=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 注:如分包招标,将按包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资金来源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的招标人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其他 2.1 招标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 2.4.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还包括联合体. 2.4.2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投标体协议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该规定. 2.5 合格投标人 2.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2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联合体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名称申请(例:**公司和**公司联合体),其在该项目后续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签订合同等政府采购活动均应使用该联合体名称. 2.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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