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5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四条 大中城市,重要的铁路、公路干线,大型骨干企业,应当列为防洪重点,确保安全.
受洪水威胁的城市、经济开发区、工矿区和国家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等,应当重点保护,建设必要的防洪工程设施. 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需填堵或者废除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水库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管辖水库的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 前款规定的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称为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 第五条 水库降等与报废,必须经过论证、审批等程序后实施. 第十条 水库降等或者报废论证报告完成后,需要降等或者报废的,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应当逐级向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水库降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权限审批,并报水库原审批部门备案:
(一)跨省际边界或者对大江大河防洪安全起重要作用的大(1)型水库,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大江大河防洪安全起重要作用的大(2)型水库和跨省际边界的其他水库,由流域机构审批;
(三)除第
(一)项、第
(二)项以外的大型和中型水库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上述规定以外的小(1)型水库由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小(2)型水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跨行政区域的水库降等报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库报废按照同等规模新建工程基建审批权限审批. 其他部门(单位)管辖的水库降等与报废,审批权限按照该部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结果应当及时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办理主体 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法定) 申请条件 辖区内的小(2)型水库 受理条件(必备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1.水工程维修、报废和降级审批申报服务表;
2.降等或者报废论证报告;
3.报废水库的资产核定材料;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15-12:00;
下午2:30-5:30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美兰区水务局审批办 办理地点 海口市晋江村433号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6号水务局窗口 联系电话 0898-65351003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表格 《水库降等、报废审批申报审批服务表》 范例 见附件 常见问题解答 略 监督电话 区效能办65380510;
区政务中心65391695 在线办理链接 略 事项公开说明
(一)带法定代表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受理通知书;
(二)领件地点: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
(三)领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15―12:00 14:30―17:30 水库降等、报废审批服务流程图 不予受理或一次告知缺少资料 岗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