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5 |
一、项目监理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市创新资金项目监理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项目承担企业必须通过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
网址:ywgl.
zhcz.gov.cn)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
(二)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的企业为:获得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且处于项目执行期的承担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国家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的市创新资金项目无需填报).
(三)项目承担企业必须在2017年1月31日前登陆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认真填写和提交《监理信息调查表》,并将《监理信息调查表》信息表打印连同相关附件(如: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及获得的成果、知识产权、销售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装订,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工信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地址:市政府大院5号楼11楼1105室).
(四)按规定需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的项目承担企业,如不按时填报,按照《工作规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其项目作为"不通过验收"处理.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项目承担企业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开展2016年度《监理信息调查表》填报工作.
(二)在《监理信息调查表》填报中,项目承担企业要认真核实,确保填报的《监理信息调查表》各项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项目承担企业要对所提供的监理信息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承担企业在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我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咨询.
三、特别提醒 已过项目执行期、尚未验收的市创新资金项目承担企业需尽快办理项目验收手续(不用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无故不办理项目验收手续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启动相关追责程序,情节严重的追回财政划拨经费,将企业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黑名单、将违规信息列入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四、联系方式 市科工信局高新技术产业科
电话:
2216872、2213091 附件:2016年度《监理信息调查表》填报企业名单 2017年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印发 附件:2016年度《监理信息调查表》填报企业名单 序号 立项年度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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