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5 |
一、A类科研项目
(一)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的项目如下: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不含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 3.国家及中央各部委国际合作项目(理工医管类3万美元以上、人文社科类1万美元以上). 4.国防预研基金项目;
国防预研计划项目和军品配套项目(实际到校经费30万元以上);
国防科工委、总装、教育部立项的国防重大、重点项目;
科技部军工部门重大项目(实际到校经费100万元以上). 5.国家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国家级教改教研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6.省部级教改、科研重大重点项目(科研项目政府拨款实际到校经费50万及以上,教改、人文社科项目不受此限). 7.重大横向科研项目(理工医类单个合同100万及以上,实际到校经费为该项经费标准的80%以上;
经管学科单个合同60万及以上,人文社科其他学科单个合同40万及以上). 8.省杰出青年基金、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项目.
(二)为课题组骨干成员(前3名)承担的项目如下(不含子课题): 1.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项目[包括项目、课题合同经费在30万元以上(数学学科在20万以上),并实际到校经费为该项经费标准的80%以上].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项目(合同经费在30万元以上,实际到校经费为该项经费标准的80%).
二、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的B类科研项目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中教育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中文化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2.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 3.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省级教改教研项目. 4.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省"五个一工程"研究项目、省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项目(正式立项). 5.中央各部委科研计划、规划项目(含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6.教育部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重点项目、高等学校优秀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教育部优秀博士论文奖励基金.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年期项目(含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 8.厅局级重大项目,实际到校经费30万以上. 9.横向科研项目(单个合同50万以上,实际到校经费为该项经费标准的80%;
经管学科单个合同30万及以上,人文社科其他学科单个合同20万及以上).
三、国家级成果奖励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中国高校人文社科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奖.
四、省部级成果奖励 1.中央有关部委科学技术奖励、霍英东青年教师奖、人文社会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优秀教材奖. 2.省政府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 3.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青年社会科学成果优秀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备注: 1.以上所有科研项目均以批件或单个合同书为准.大项目的分解合同须以项目申报时的申请书或合同内容为依据,并经有关部门盖章确认方才有效. 2.参加国家、省部级课题组的骨干成员(前3名)以课题合同上的排名顺序为准. 3.以上所有项目均应为全部经费进学校财务,并按学校政策全额提取管理费. 4.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必须以省政府或部委印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