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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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高校本科生2万元、其他高校本科生及高级工1万元的安家补贴,或每月1200元、800元、600元、300元的生活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拨付,生活补贴期限为3年,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五)实施柔性引进人才 驿马 工程.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1.企业以特聘专家、技术顾问、委托技术攻关、技术项目承包、 周末工程师 等方式,柔性引进C层次及以上人才,其一个服务周期内报酬额达2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报酬的20%、最高20万元给予企业补助.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2.推进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对经省备案的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设站单位给予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资助;
对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给予5―10万元资助;
对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4万元生活补助. 3.积极引进国外智力.对列入国家高端和首席外专项目、战略产业人才引进项目、企业创新人才引进项目、现代农业人才引进项目、社会发展人才引进项目、省级重点引智项目、国家和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的,市财政给予等额叠加支持;
获批国家和省级常规引智项目并按期完成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三、推进人才培育重点工程
(六)实施本土人才培养
1221 工程.面向本土人才,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大培养扶持力度,促进人才成长. 1.每年评选10名左右市级优秀企业家,市财政每人给予10万元奖励. 2.每年遴选20个左右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由县区、开发园区分三档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先行支持,市级经评审按不超过县区投入额配套支持;
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项目给予滚动或追加支持.同时,根据科技团队所创办企业的上市时间、税收贡献,分别给予相应的股权奖励. 3.每两年遴选20名左右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市财政给予每人4万元奖励;
对其科研项目择优给予5万元资助;
申报获批国家、省科研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资助. 4.每年评选10名左右 乡村振兴 带头人,市财政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 5.本土人才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工程的,按引进人才同等标准给予奖补.
(七)实施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1.围绕打造 技工大市、职教名城 目标,实施万名技能人才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高技能人才引进、职业技能竞赛、战新产业技能人才品牌、技工院校振兴六大项目,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争五年内全市高技能人才达11万人,其中新培养1.5万人.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单位、引进单位及高技能领军人才、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技能人才品牌等,按《马鞍山市技工大市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给予奖补. 2.围绕实体经济发展和科教文卫、环保事业需要,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项目,推进继续教育,力争每年培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500名、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3000名. 3.加强与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合作,举办专业化高端培训班、专题研修班,对列入市级项目的,市财政给予经费支持.组织企业高管赴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市财政按50%比例、人均最高2万元标准补助培训班相关费用. 4.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鼓励各高等院校创办创业学院、各县区创办创业大学,经评估为市级及以上优秀培训基地的,市财政给予5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