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5 |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4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每天8:30~11:
3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9号万达大厦2609室).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60元人民币,并按下述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应注明项目名称),并将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邮箱、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2016年9月1日9:30~10: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6年9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四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九、采购预算:75.66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十、采购人: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 联系人:张路杰 十
一、采购代理人: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9号万达大厦2609室联系人:杜俊峰、于淼
电话:0411-
82597498、18941117363 传真:0411-82840029-60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华昌支行 帐号:802601209038473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执法记录仪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WZB-20160803 采购内容: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 1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
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 谈判保证金额:15000元人民币. 谈判保证金形式: (1)支票;
(2)电汇;
(3)银行汇票;
(4)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格式见附件)(5)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谈判有效期三十(30)天. 谈判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 (1)谈判保证金(电汇形式除外)请于2016年8月30日16:00时之前递交到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北京时间每天8:30~11:
30、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如电汇,请汇至 户名: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大连银行华昌支行;
开户帐号:802601209038473 ,以2016年8月30日之前到帐为准,只接受报名单位的账户汇款,不接受其他单位的账户汇款或个人名头汇款. (3)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采购文件中规定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4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60元人民币,并按下述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应注明项目名称),并将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邮箱、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