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05 |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权力清单 (共66项)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子项(分项) 实施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 处罚
16001 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质量科、稽查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六十条、六十三条、六十七条、七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行政 处罚
16002 违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质量科、稽查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六十五条第二款、六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行政 处罚
16003 违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质量科、稽查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行政 处罚
16004 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质量科、稽查队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第三条第三款、三十七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六十七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行政 处罚
16005 违反《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处罚 区质监局 质量科、稽查队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
二、二十
七、二十
八、二十
九、三
十、三十
一、三十
二、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行政 处罚
16006 违反《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质量科、稽查队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行政 处罚
16007 违反国家计量法相关规定的处罚 区质监局 稽查队、标准计量科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行政 处罚
16008 违反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相关规定的处罚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处罚 区质监局 稽查队、标准计量科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行政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