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5 |
一、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
(一)推广产品为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
(二)申请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高效节能空压机)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依据GB 1915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现行有效版本,空压机能效为2级及以上;
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和节能产品认证(进入第一批推广目录的产品应在目录公布后三个月内通过节能认证);
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
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
(三)高效节能空压机的配套电机应优先选择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的高效节能电机.
二、推广企业条件 申请高效节能空压机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年推广高效节能活塞式空压机的配套电机功率不少于1万kW,或螺杆式空压机的配套电机功率不少于2万kW;
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
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三、推广期限 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四、推广补贴标准 高效节能空压机推广财政补贴标准具体为: 产品类型 能效水平 补贴标准(元/kW) 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1级80 2级45 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1级160 2级90 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1级80 2级45 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1级200 2级100 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 1级220 2级120
五、推广企业资格申请 申请高效节能空压机推广的企业,将申请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1)及下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
(二)推广产品能效检测报告和节能认证证书;
(三)推广产品能效标识备案证明;
(四)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商标注册证明及授权书;
(六)其他相关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推广企业、产品规格型号,并根据推广企业产品规格型号调整等情况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
(一)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本地区年度推广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用户推广高效节能空压机,将有关情况告知同级财政部门,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财政部根据调查摸底和各省需求情况测算补贴资金规模,并将补贴资金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
(三)有关单位、企业购买并安装国家公布的目录内高效节能空压机后,填报购买安装情况、补贴资金申报表(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具体资金拨付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