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05 |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本次招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如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要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投标人没有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后果均有投标人承担. 1.9.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如有疑问或需澄清问题的,可以书面形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1.12 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文件有重大偏离,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概况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