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5 |
五、六十年代,地基处理简单、填筑土料差、堤防险工隐患多,存在堤顶高程不足、堤身断面单薄、标准偏低,部分堤段存在堤脚喷砂、渗漏等现象,曾多次出现险情.本次对绥江河流进行整治,加固加高沿岸堤防,可显著增强绥江两岸地区抵御洪水灾害能力,完善绥江的防洪体系.为实现该区域的经济发展目标,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进行绥江治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 同意本工程任务为以防洪为主,兼顾排涝.通过对绥江两岸堤防进行加高加固,新建、加固改造穿堤建筑物,增强绥江两岸地区抵御洪水灾害能力,完善区域防洪体系.
(三)工程规模 1.基本同意本工程治理范围为绥江肇庆市范围内堤防,包括怀集、广宁、四会三段,共加高加固堤防总长度59.771km,新建穿堤箱涵3座,改造穿堤建筑物共50座(其中怀集段加固堤防长4.93km,新建穿堤箱涵3座;
广宁段加高加固堤防长32.111km,改造穿堤建筑物共36座;
四会段加高加固堤防长22.73km,改造穿堤建筑物共14座). 2.基本同意绥江干流四会、广宁段采用肇庆地区1986年颁布的绥江水面线成果. 3.基本同意绥江干流怀集段莫湖水库以上设计水面线采用《怀集县莫湖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书》(2003年)中莫湖电站回水计算成果,莫湖水库以下设计水面线采用莫湖电站和牛岐电站水位成果内插. 4.基本同意怀集段新建穿堤箱涵的排水流量和规模.下阶段进一步复核其他段穿堤建筑物数量和规模.拟重建或加固的涵闸规模不应小于原规模.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别和标准 1.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1-9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同意绥江堤防(怀集段、广宁段及四会段西岸围、江头围、万洞围和柑榄围)防洪标准为20 年一遇,相应堤防级别为4 级;
根据《广东省肇庆市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报告书》(2011年11月)及工程现状,基本同意绥江堤防(四会段隆伏围和大兴围)防洪标准采用50 年一遇,相应堤防级别为3级;
穿堤建筑物挡外洪标准及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一致. 2.同意围内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
(二)工程选址 1.基本同意堤线基本沿现状堤岸线布置,对局部堤段作平顺处理.下阶段对局部堤线布置进一步复核,尽可能利用较高地形,完善工程总体布置设计. 2.基本同意穿堤建筑物的轴线布置方案.
(三)主要建筑物 1.堤防 (1)基本同意怀集段、广宁段、四会段各堤防堤顶高程均按设计洪水位加堤顶超高确定. (2)基本同意按堤防现状及交通要求确定堤顶宽度,怀集段和广宁段堤顶宽为3.5m或维持大于3.5m现状,四会段3.5~6m;
堤顶为泥结石路面,原有堤顶路面为混凝土路面的堤段,恢复或保留原有路面;
土堤堤顶除四会段局部堤段外,均设置防浪墙. (3)基本同意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堤防现状分段采用不同的断面型式,以斜坡土堤为主,局部堤段采用挡墙加斜坡型式,土堤迎水侧、背水侧坡比为1:2.0~1:2.5.下阶段应进一步验算堤防稳定计算,完善设计;
不应在抛石体上进行堤身填筑;
原有较大的堤身断面不应进行削坡. (4)基本同意怀集段堤防迎水坡采用混凝土护坡,背水坡采用草皮护坡;
广宁段堤防两侧边坡均采用草皮护坡,局部堤段迎水坡采用干砌石护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