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9-10 |
技术改造完成后肥皂生产规模仍为9000t/a,其中6000t/a的肥皂生产是将精炼后的油脂连续皂化中和,不再回收甘油,3000t/a的肥皂生产不进行皂粒的生产,是由直接外购的皂粒进行调和、均化、压条、切块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1m2,总建筑面积15000m2.项目劳动定员70人,1班8小时工作制度,年工作时间300d.项目建设期限为0.5年.项目总投资1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项目位于深泽县耿庄村西(石家庄市万顺洗涤日化厂院内),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38°08′37.31″、东经115°07′49.80″.项目厂址周围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及其它环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点,占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深泽县国土资源局为本项目出具了项目用地审查意见,同意项目用地;
深泽县桥头乡人民政府为其出具了选址证明,同意项目选址方案,项目选址合理.
一、 (1)供电 项目技改后供电情况不变,仍由耿庄变电站提供,耿庄变电站设有2台160kVA变压器,项目用电负荷约为30万kWh/a. (2)供气 本项目技改后仍由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供给,天然气用量50万m3/a. (3)供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绿化用水、项目新鲜水总用水量为29910m3/a,用水由厂区自备水井提供,水质水量满足本项目生产和生活需求. (4)排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5m3/d(2250m3/a). 本项目精炼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循环定期排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经厂区预处理后(中和池+厌氧罐),排入耿庄工业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6~
9、COD136.4mg/L、氨氮9.84mg/L、BOD5190.72mg/L、SS146mg/L、动植物油13.58mg/L、LAS15.28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城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本项目外排水量7.5m3/d,废水量较小,并且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不会对城南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二、 (1)废气 本项目化油工序产生含非甲烷总烃的废气、脱色除臭工序产生含非甲烷总烃、恶臭废气、3000t肥皂生产拌料调合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送1#UV催化氧化+1#低温等离子+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87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800(无量纲);
6000t肥皂生产拌料调合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送2#UV催化氧化+2#低温等离子+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1.1mg/m3;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标准中的其它行业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措施可行.技改后,锅炉烟气经超低氮燃烧+12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6mg/m3,SO2排放浓度为5mg/m3,NOx排放浓度为26.4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精炼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循环定期排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经厂区预处理后(中和池+厌氧罐),排入耿庄工业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6~
9、COD136.40mg/L、氨氮9.84mg/L、BOD5190.72mg/L、SS146.0mg/L、动植物油14.93mg/L、LAS22.4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城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本项目外排水量7.5m3/d,废水量较小,并且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不会对城南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本工程新增噪声源在新厂界各评价点的贡献值为26.32~38.45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的执行标准.各预测点噪声预测值为47.43~57.65dB(A),昼间均不超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因此,企业在有效治理噪声源及采取相应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完成后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各生产车间的主要固废产生情况为:废白土、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白土由厂家回收再生活性白土;
项目预处理污泥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放现有危废间内暂存,定期送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的风险在落实各项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