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6 |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局
电话:0371-26661095 纪检监督:中共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13781103568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宗先生
电话:13723255222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1-23388510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