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06
府环发〔2019〕184号 府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府谷县丰亿鼎煤业有限公司新建60万吨/年 高炉喷吹煤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府谷县丰亿鼎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府谷县丰亿鼎煤业有限公司新建60万吨/年高炉喷吹煤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局于4月16日组织对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府谷县老高川镇红草沟村(鸿运焦化厂旧址),占地面积15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精煤储存车间、干燥车间、磨制车间、成品筒仓、成品库及其他辅助设施等.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3万元,占总投资的12.55%. 我局曾以府环发z2019{32号文件批复了《府谷县丰亿鼎煤业有限公司新建60万吨/年高炉喷吹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主要变更情况 沸腾炉烘干炉的除尘设备由环评时的沉降室+旋风除尘变更为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沸腾炉烘干系统除尘灰由环评时外运变更为全部回用于生产. 对照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相关规定,上述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已经落实,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三、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项目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府谷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府谷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25日 府谷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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