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6 |
1、招标编号:2018XSZFCG472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桶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其它特定条件: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9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无法进行中标公示.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1项目编号:2018XSZFCG472G 项目名称: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桶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邮编:31570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合同签订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内 付款方式: 每批次供货经业主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支付供货金额的85%;
每批次供货抽样留存样品(三个规格各一个),待全部供货完成经相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支付供货金额的10%;
5%待承诺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交货期限: 按业主所需分批次供货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
5 采购人: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