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4分;
由教育厅业务部门根据报送统计情况打分 5.2主动向省教育厅节能办报送活动图片、工作信息、音像制品等资料情况.(4分) 每次1分,最高4分. 5.3按要求报送总结及有关资料情况(4分) 每次1分,最高4分. 考评组成员签名:考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