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9-07-06 |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51 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③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5%以上的,按大建发[2006]10 号文要求到相关部门备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8 工程价款 调整方式 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核准的工程变更,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
2、合同中有同类的费用项目,参照同类的费用项目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同类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大连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4、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本文本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29 投标报价风险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得到调整.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