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06 |
总毛重、总体积以及在装运港备妥待装的日期.同时,乙方需邮寄甲方详细清单一式五份.内容包括合同号、品名、规格、数量、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单价、总价、装运港及货物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8.3乙方须安排内陆运输保险并承担运费、保费以及相关费用. 8.4乙方装运货物的数量和重量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否则甲方对超过部分的费用不予承担,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8.5乙方需在货物装船后24小时内,以电传或传真通知甲方合同号、品名、数量、毛重、体积、发票价格、船名以及启运日期.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乙方需通知甲方每个包装箱的体积.如有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也需要说明. 9.保险 9.1由乙方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货物 一切保险 ,投保金额为货物价格的110%,保险保至项目最终交货地点. 10.付款方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特殊条款》) 11.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1.1合同生效后2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货物的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11.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1.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12.价格 12.1固定总价合同. 13.质量保证和验收 13.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最新或最新型号和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质量问题负全部经济等相关法律责任. 13.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3.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3.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