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6 |
原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4月25日 变更公告日期:2017年5月3日 变更事项:招标公告变更 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2.7具有国家级空调设备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 25127.1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能体现机组名义工况制热COP大于2.3;
能体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产品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大于2.5);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型号为:60KW及以上、90KW及以上、180KW及以上,应提供所有投标机型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产品名称及型号必须与CCC认证一致;
现变更为:具有国家级空调设备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如制冷量为50KW以上,检验报告涵盖GB/T 25127.1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能体现机组名义工况制热COP大于2.3,能体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产品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大于2.5.如制冷量不大于50KW,检验报告涵盖GB/T 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能体现机组名义工况制热COP大于2.1,能体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产品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大于2.4);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型号为:60KW及以上、90KW及以上、180KW及以上,应提供所有投标机型的检测报告(如为模块机组,应提供所有模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产品名称及型号必须与CCC认证一致;
(2)原招标公告中
3、产品技术及服务要求3.1 空气源热泵产品必须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1)要求,以GB/T 25127.1规定的名义制热工况下的制热量标称产品的制热能力(单位为KW),不得以"匹数"做标称. 现变更为:空气源热泵产品必须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1)或《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要求,以GB/T 25127.1或GB/T 25127.2规定的名义制热工况下的制热量标称产品的制热能力(单位为KW),不得以"匹数"做标称. (3)原招标公告中
4、领取招标文件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现变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10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4)原招标公告中
5、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 5.2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 现变更为: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 5.2开标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 其他条款均按原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联系人:周艳宇 联系方式:010-81290679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http://www.czj.bjdx.gov.cn/web/cz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