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6 |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 [2002] 6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p4.1.3p5.1.1p5.2.1p5.2.2p5.5.1p6.2.1p6.3.1p6.4.4p7.2.1p7.2.2p7.4.1p8.2.1p8.3.1p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二、前言要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
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GBJ 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 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 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
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招待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100013;
E:[email protected]),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人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公司 主要起草人:徐有邻 程志军 白生翔 韩素芳 艾永祥 李东彬 张元勃 路来军 马兴宝 高小旺 马洪晔 蒋寅彭尚银 周磊坚 翟传明
1 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和加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本规范不包括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说明: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本规范所指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范围一致.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在《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