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06 |
八、谈判报价要求 8.1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8.2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则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8.3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包含货物及其附件的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装卸、保险、现场仓储、税费、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的维修保养服务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8.4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单价和预算总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谈判将视为无效. 8.5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九、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9.1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截止时间:(见谈判采购邀请函). 9.2谈判文件的递交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候标室,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谈判文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绝. 9.3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谈判文件,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9.4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谈判概不接受. 9.5在推迟了谈判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 9.6谈判截止时间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项目招标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根据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9.7项目谈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谈判文件.
十、谈判保证金 10.1谈判保证金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谈判须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退还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0.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3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10.3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到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户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湛江分行营业部;
帐号:728958925880).该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汇到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专用帐户,否则作废标处理.该保证金汇款凭证须在用途栏注明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局2010年农村沼气项目农林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否则,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用途,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4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将被视为无效. 10.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退还的程序和手续:谈判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提供的帐户办理退款. 10.6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满足以下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已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代理机构备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