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07-06
辽县行审发〔2019〕104 号 关于对《辽阳县宝隆塑胶制品厂(年生产200吨三元乙丙胶条、200吨PVC胶条)环保 措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的批复 辽阳县宝隆塑胶制品厂: 你单位报送的《辽阳县宝隆塑胶制品厂(年生产200吨三元乙丙胶条、200吨PVC胶条)环保措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

我局召开了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会议,形成批复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能够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编写,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评价标准正确,工程分析清楚,专题设置合理,污染治理措施基本可行.报告书经审批后,可以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辽阳县宝隆塑胶制品厂(年生产200吨三元乙丙胶条、200吨PVC胶条)环保措施技术改造项目位于辽阳县刘二堡镇三岔子村,共分南北两个厂区,总占地面积4230O,其中北厂区占地面积3150O,南厂区占地面积1080O,总建筑面积970O,其中北厂区建筑面积530O,南厂区建筑面积440O,主要从事PVC胶条和三元乙丙胶条的生产,其中南厂区设三元乙丙胶条生产线,北厂区设PVC胶条生产线,三元乙丙胶条和PVC胶条生产能力均为200吨/年,本项目为环保措施技术改造,主要新增环保措施为布袋除尘器、油雾沉降器和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机.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选址合理,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后,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项目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成立环保组织,设置专门环保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四、项目单位必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有关大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不许新建燃煤锅炉.

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相应处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确保环境安全.

七、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性质发生变化时,要重新上报我局审核或审批.

八、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十、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辽阳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1日 主题词: 环保 建设项目 报告书 批复 抄送: 辽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辽阳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1日印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