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6 |
(六)其他条件. 上述5类项目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之日起的前3年内,申报企业(单位)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市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及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17〕21号)的有关规定. 2.已获得本方案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立项的机器人设备,不得再申报本方案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已获得本方案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扶持的机器人设备,可继续申报本方案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若获得立项须相应扣除已获得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的扶持额度. 3.本方案的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同一企业单个年度只能申报其中1项.
七、申报程序
(一)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 1.所在区未出台推动企业应用机器人扶持办法的且符合本方案申报条件的,或所在区已出台推动企业应用机器人扶持办法的且符合本方案申报条件而未获得区级财政扶持的,采取 随时网上申报、定期现场审核、集中拨付资金 的申报原则. 企业可通过网上随时进行申报;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线上线下同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两月定期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到项目现场核实,经审定后下达项目计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7月集中将拟扶持项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局统一集中拨付资金. 2.对于所在区已经出台推动企业应用机器人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