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06 |
五、伴随服务 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下列服务的一项或各项,以及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除非另有约定,所有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安装所需的材料及技术资料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 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开始安装的通知后 天内必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 乙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调试本合同的货物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
乙方已对甲方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完全了解现场的状况及环境要求,并承诺不因上述原因对甲方索赔;
乙方人员实施及监督所供货物的试运行,并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运行、维护实施监督指导,但监督指导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测试与验收 乙方必须在测试与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致使货物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设计性能,甲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 测试及验收工作由甲方和/或乙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如果乙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甲方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甲方有权在相应的付款时间段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培训 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训资料. 乙方负责对甲方受训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 十
六、合同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拟将本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包,或更换分包人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交证明拟分包人合格的文件,及乙方与分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予甲方,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乙方将本合同分包的,其就分包部分向甲方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目前的型号.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甲方的要求设计或按甲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我国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上述保证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的 质量保证期内有效,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的维修服务. 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乙方应按用户需求书设置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报障后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于 日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排除故障.乙方不能按时排除故障时,应提供备用设备给甲方维持工作. 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乙方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由于乙方的保证服务不到位,质保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 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质量保证期后服务 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质保期满后,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优惠价格与甲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甲方所需零配件.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