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市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 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18号,镇江市卫生计生委207办公室,联系人:彭加茂,袁荣金,联系
电话:0511-88916101,88916167. 附件:省第一批高值市级集中采购增补产品公示表. 镇江市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