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7-06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句财采购[2017]13号 投诉人:镇江普联信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金泉花园18幢306室 法定代表人:王君 被投诉人: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A楼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金国 被投诉人:句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句容市华阳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叶本强 投诉人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句容市智慧健康工程软件部分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RZC-(2017)-(公)字第(129)号)的投诉,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于2017年11月24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句容市智慧健康工程软件部分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RZC-(2017)-(公)字第(129)号)招标公告没有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

(二)投诉请求 要求予以纠正.

二、审查情况 句容市智慧健康工程软件部分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RZC-(2017)-(公)字第(129)号)招标公告仅在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由于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不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故该项目招标公告没有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6条,《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17第

(三)款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句容市智慧健康工程软件部分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RZC-(2017)-(公)字第(129)号)招标公告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后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句容市人民政府或镇江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句容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句容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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