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7-06

1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市政府1号楼食堂煤气设施改造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 市政府1号楼食堂煤气设施改造,工期:7天(日历日).

2 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 3.2 投标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

4 12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日历日).

5 13 投标保证金数额:4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可以是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信用担保.(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2015年10月22日前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6 现场踏勘、答疑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大连市政府1号办公楼. 现场答疑及现场踏勘仅一天(次),除规定时间之外不另行安排.

7 1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

8 17 投标文件递交: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受理区3.

9 17 文件递交日期:2015年11月4日13时15分―13时45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1月4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10 19.1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6开标室.

1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2 29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

13 主要材料 1.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检测合格报告的工程材料,同时取得《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书》.重点工程应选用国家名优品牌产品及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产品.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投标人未注明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的,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名优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装饰工程材料应采用环保材料.

14 规费、 税金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投标人应结合取得的《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按《转发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颁发、的通知》(大建委发[2008]75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规费和税金. 注:

1、工程定额测定费已取消,投标人不得计取;

2、社会保障费按税前工程总造价的3.2%计取.

1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投标人应按照《转发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颁发、的通知》(大建委发[2008]75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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