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9-07-06
广东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清远支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XF681G/YD11G10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一一年十月 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2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

一、总则6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五、开标与评标

12

六、授予合同

17

七、质疑与投诉

19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7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3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0

一、投标函格式

4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2

三、投标报价表格式

43

四、资格证明材料

46

五、商务响应表格式

48

六、商务差异表格式

49

七、技术响应表格式

50

八、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56

九、退保证金说明

57

十、开标信封

58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函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清远支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GDXF681G/YD11G1013 本次招标内容: 包组 器材名称 数量

1 逃生面罩等 1批2佩戴式红外热像仪 2台3液压扩张器 1套4液压破拆工具组 1套5组合式液压切割、破拆工具 1套6充气机 1台7消防Ⅲ类安全吊带等 1批8消防头盔 7项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包1-包7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包8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一级代理商. 请投标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 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开户名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帐号:38610188000123567 (本账号不接受投标保证金汇款及个人名义汇款)汇款单须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20-62619398.我司不承担因邮寄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遗失或延迟等.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1月4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样品递交时间:2011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 样品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8楼814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1月7日下午1:30~2: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7日下午2:30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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