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6 |
2、采购内容、参数及要求 2.1 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第三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要求;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 经销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产品质量及安装技术服务要求 4.1 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为全新现货产品,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相关规范的要求标准,质量合格. 4.2 中标人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型号、规格和数量. 4.3 中标人承担运输及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售后等全部费用.
5、验收及售后 5.1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备货,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招标人在指定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才能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进行全部项目的安装及调试;
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经招标人验收. 5.2 所有硬件设备应提供18个月免费质保、18个月免费上门服务,终生维护.凡设备出现故障应1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所有软件系统提供18个月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
6、踏勘现场 6.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为确保项目进度,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一旦报名,将被认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概况、工作环境、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6.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费用承担 7.1 投标人为参加投标做准备发生的费用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按中标价的1.5%(不含税)收取.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须知;
(3) 技术参数及要求;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招标文件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接投标人异议后3日内给予答复,但不指明问题来源. 9.2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3 投标人收到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