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6 |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反映(联系
电话:
86339612、86320317).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8月7日 南海区建筑工地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大气 污染精准防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更好推进我区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工作,根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佛山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精准防治实施方案(修订版)》(佛环委〔2017〕4号)文件要求、《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佛环委〔2017〕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2016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102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严格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手段,落实道路保洁、洒水降尘大气污染精准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架构 成立区住建局建筑工地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资料整理、督查督办和统筹工作. 组长:麦满良 常务副组长:黄玮瑜 副组长:周群建、陈杰文、邝俭都、黎俭浦、吴达强、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负责人. 组员:刘宇峰、李嘉文、李龙飞、李俊贤、许徐以、陶世能、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片区监督员、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室工作人员、市容环卫科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和市政管理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505室,吴达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大气污染精准防控范围及对象
(一)实施范围 1.各镇(街道)重点区域. 2.扬尘污染传输通道:大沥奇槎、狮山松岗、小塘、罗村务庄.
(二)管控对象 扬尘污染源:包括所有施工工地(建筑、道路、市政零星工程)、拆迁工程以及道路扬尘.
四、责任分工 扬尘污染防治切实履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一)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1.建设单位 应在日常的建设管理中,加强对施工现场落实防治扬尘的效果进行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行好相应的工作职责.对存在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对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依照合同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监理单位 必须严格按照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扬尘防治管理规定,检查及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对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发出整改中指令;
对屡教不改的,要发出停工令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监督员报告. 3.施工单位 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湿法施工. (2)工地围墙内必须安装与满足现场实际需求的喷淋系统并适时开启,确保工地现场范围不扬尘. (3)对出现的扬尘问题必须在两天内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