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06 |
三、信息报告内容
(一)报告方式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以书面报告为主,以电话、视频报告为辅. 1.电话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非涉密信息,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可在规定时限内,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 2.书面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以纸质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州应急办,传真:0876―2124700,电子
重大政务舆情信息书面报告报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传真:0876―2132897,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3.视频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与省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的州、县(市)应急办(总值班室),应立即开启应急值守视频系统,及时报告事件有关信息. 突发事件涉密信息的报告须遵守有关规定.
(二)报告格式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县(市)人民政府以 **县(市)值班信息 格式(见附件
1、
2、3),州直有关部门按照原格式报告. 报告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县(市)人民政府以 **县(市)重大政务舆情专报 ,州直有关部门以 重大政务舆情专报 格式(见附件
4、5)报告.
(三)报告形式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书面信息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和终报3种形式. 1.初报.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名称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立即报告州应急办. 县(市)人民政府在向州应急办初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报告省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并注明 已报省人民政府 字样. 务必简化初报信息审批环节.县(市)初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经本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室)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上报.州直有关部门初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上报. 2.续报.首报后,突发事件发生地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事件救援处置进展情况等重要动态信息.续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事件类别、基本过程、造成后果、影响范围、存在隐患、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步工作建议等. 根据事件进展情况,续报可采取时报、半日报、日报等方式,重要进展情况要随时续报. 3.终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突发事件发生地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发生、发展、研判、处置等整个过程情况,形成终报上报. 重大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形式参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书面信息报告形式.有关规章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拓宽信息报告渠道 各县(市)、各部门要努力提升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的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报告的主渠道作用.要善于利用新技术、新方式、新手段,加强对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的监测、获取、分析、处置、核实、研判.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乡镇、企业、社区、村组、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积极探索民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地震、气象等部门信息(观测)员的整合机制,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基层信息员的培训,使每名信息员能够承担多种类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任务.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现场联络员制度,要指定专人为现场联络员,保障联络员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情况并保持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