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06 |
(七)建立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机构、监理单位、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单位等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图审、部品部件生产加工、装配施工、建设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营维护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追溯制度;
加强全过程监管,建设监理等相关方可采用驻场监造等方式加强部品部件生产质量管控;
施工企业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完善装配施工质量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部品部件进厂检验及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装配式建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等制度;
加大对结构部分现场浇筑、部品部件连接节点及防水、防火、防腐等关键环节的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
(八)提高人才队伍水平 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开展多层次知识培训,提高行业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建筑业企业和实训基地等培养适用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职业院校设立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和学科.建立有利于装配式建筑工人队伍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适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用工制度,合理配置装配式建筑技术工种,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多渠道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扶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着力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四、支持政策
(一)工程招标时,在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过装配式技术或预制率、装配率、绿色建筑、全装修等内容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评价要求,在新的项目投标时予以加分奖励.鼓励本市转型企业积极参与投标并享受同等政策.
(二)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住宅全装修项目参加国家、省、市优质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等评选活动,优先支持申报科技示范和资金补贴,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及其企业享受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和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扶持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住宅全装修企业申报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鼓励开展装配式建筑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积极组织上报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重点企业、示范项目,对纳入省级装配式建筑重点企业名录的予以重点支持.
(三)采用装配式建造或住宅全装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投资总额,纳入进度衡量,在其基础施工完成至±0.00,装配部品进场并开始安装时,按相关要求优先办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并在拨付预售监管资金时予以考虑.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对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照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五)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装配式建筑产品的消费贷款和开发贷款给予利率优惠,支持以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