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06

电话:0512-65781151 其他说明事项: 答疑: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濮云枫 联系

电话:0512-65781151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监督

电话:0512-6759100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说明和释义 说明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词语释义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评标委员会:是指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权威机构. 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天:日历日.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最终地点.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详见投标邀请函. 投标人必须从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投标委托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招标文件的说明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获得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现场考察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人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和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提出,澄清和提疑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如需召开投标答疑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 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的询问和提交的疑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 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文件说明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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