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07-06

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 号)等规定,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0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规定,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失信企业扣分 根据(川财采[2015]33号)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直接作废标处理,不予扣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

11 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 (实质性要求) 1.如涉及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该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 本条 同等情况下 特指: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标因素的,不再重复使用. 2.如涉及3C产品的,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招标文件有要求的除外),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时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