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9-09 |
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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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综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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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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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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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13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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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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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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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招标代理服务费
18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19 第四部分 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22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24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莱芜市莱城区煤炭工业局2018年度清洁煤炭推广单位入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莱芜市莱城区煤炭工业局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花园北路清馨北巷32号 联系方式:0634-587601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公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联系方式:0634-6210369
二、采购项目名称:莱芜市莱城区煤炭工业局2018年度清洁煤炭推广单位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202201802LCG02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采购内容 数量 用途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 清洁 煤炭 4500吨(包含高庄、牛泉、凤城、羊里、口镇、苗山、和庄) 冬季清洁采暖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供应商须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民用洁净型煤检测报告、民用清洁块煤检测报告;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 网(www.
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烟块煤:1480元/吨 兰煤: 1200元/吨 绿焦: 1500元/吨 型煤: 1250元/吨 (补贴标准按市、区文件规定执行)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8月29日8时00分至2018年9月4日18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公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楼办公室(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3.诚信库认证:投标报名单位登录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 投标企业系统登录 ,注册投标单位身份,及时录入诚信库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具体详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指南).现场审核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龙潭东大街1号);
联系
电话:0634-6213300.投标报名单位在现场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投标报名,打印报名回执码. 4.方式:认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持报名回执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红章的复印件);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红章的复印件,到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以现场报名为主),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未到代理单位现场报名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注1: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未现场购买书面采购文件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注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5.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20日14时30分至2018年9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号二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号二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联系人:吕岳 联系方式:0634-6210369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906348602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根据《莱芜市2018年度冬季清洁采暖工程实施方案》,莱城区2018年度清洁煤推广4500吨;
技术要求达到《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GB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GB34170-2017)规定的相关标准.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公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8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综合说明 1.1 项目综合说明: 1.1.1 项目名称:莱芜市莱城区煤炭工业局2018年度清洁煤炭推广单位入围采购项目 1.1.2 项目地点: 往高庄、牛泉、凤城、羊里、口镇、苗山、和庄推广配送 1.1.3 项目采购主要内容:对清洁煤碳推广配送单位入围进行政府采购.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 1.1.4 采购人:莱芜市莱城区煤炭工业局 1.1.5 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1.1.6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1.7 推广配送期:推广配送任务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2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3.3供应商须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民用洁净型煤检测报告、民用清洁块煤检测报告;
1.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有效期:90天1.5 投标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提供人民币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的投标. 1.5.2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9月20日15:0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网上银行、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的方式交纳,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一律不得以现金和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缴纳.到帐后凭电汇单或银行进账单到山东公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北路15号)财务科开具财务收据,供应商凭投标保证金收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投标.保证金收据不必封在投标文件密封包内.(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交纳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公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莱商银行丰华支行 账号:803011501421002851 联系人:吕岳 联系
电话:0634-6210369 1.5.3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供应商需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办理退款手续.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办理退款手续. 1.5.4若证实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供应商承担: 1.5.4.1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中标;
1.5.4.2供应商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1.5.4.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1.5.4.4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5.4.5因中标供应商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
1.5.4.6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利益的情形或供应商的其他不良行为. 1.6 疑问文件递交联系方式: 1.6.1 地址:山东公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6.2
电话:0634-6210369 传真:0634-6228709 1.6.3 电子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1.6.4 邮编:271100 1.6.5 联系人:吕岳 1.7 答疑:供应商应于2018年9月5日9:00 时前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递交至山东公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或将加盖供应商红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以上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单位联系人.采购代理人将视情况在2018年9月5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发给获得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并同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1.8 投标文件递交: 1.8.1 接收单位:山东公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8.2 接收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号二楼) 1.8.3 接收时间:2018年9月20日14时30分至2018年9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9 开标时间安排: 1.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15:00分1.9.2 开标会议时间:2018年9月20日15:00分1.9.3 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号二楼)
第二章 采购文件 2.1综合说明 2.1.1 采购范围:货源加工生产或货源组织、宣传推广、仓储、包装、装卸、运输、蓬盖(遮盖)、保险、损耗、过磅(称重)验收、配送、卸货至指定地点、售后服务等. 2.1.2 数量及服务要求: 清洁煤炭 4500吨(包含高庄、牛泉、凤城、羊里、口镇、苗山、和庄) 2.1.3 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2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 2.2.1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书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报价文件中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2.3供应商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的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2.4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指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的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2.5供应商为其公司员工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供应商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及对账单(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月);
或该机构的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月),以上证件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报价文件中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2.6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