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9-10 |
3 河北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建成违规项目环保备案申请表 (平板玻璃行业)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申请日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表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填表企业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4、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5、该表一式四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省环保厅、申报企业所在设区市环保局、县(市、区)环保局、申报企业各留存一份. 企业承诺1.所提供的数据、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严格遵守《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申请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排污许可证编号 发证日期 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及验收文号 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项目选址、主体工程、主要装备、产品、产量、主要工艺、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有无自备燃煤电站、有无发改委手续、预计排放总量等) 项目选址(并说明是否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主体工程 主要装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产品、产量 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原辅材料 新鲜水 煤 其他(自填) 用量 t/a 来源 有无自备燃煤电站(若有,是否配套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有无发改委手续(若有,附复印件) 有环保手续和环评批复的工程(附复印件),及总量认定(附复印件) 无环保手续的工程,及预计排放总量
二、环保备案前置条件 项目 环保备案前置条件 完成情况 已完成 (√) 未完成(*)
1 清洁生产生产审核验收
2 污染防治对标
3 企业纳入正常的环境管理
4 主要污染物总量核定指标或替代
5 提供有效污染源监测数据(环保部门监测站一年内数据有效)
三、环保备案红线条件 备案条件 符合情况 (符合 √, 不符合*) 选址布局 企业不得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出具相关部门证明文件) 企业应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且不得位于城市主城区
四、环保备案必要条件
(一)环境承载力 备案条件 企业实际情况 符合情况 (符合√ 不符合*) 项目所在区域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 (出具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备案条件 企业实际情况 详细说明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具体指标(规格、型号、材质、风量等) 符合情况 (符合√ 不符合*) 污染源达标情况 备注 (数据来源) 节点 备案条件 颗粒物 mg/L SO2 mg/L NOX mg/L 原料贮存 原料系统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配备袋式或滤筒除尘器,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小于等于30毫克/立方米 窑炉除尘 玻璃窑炉配备烟气除尘、脱硝、余热利用等设施,以重油、石油焦等为燃料的配套脱硫装置 镀膜 在线镀膜配备废气燃烧、除尘、碱液洗涤装置 碎玻璃系统 碎玻璃系统配备袋式或滤筒除尘器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节点 备案条件 企业实际情况 详细说明企业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具体指标 符合情况 (符合√ 不符合*) 污染源达标情况 备注 (数据来源) COD mg/L 氨氮 mg/L 含油废水 含油废水处理采用隔油、混凝、气浮等工艺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节点 备案条件 企业实际情况 详细说明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具体指标 符合情况 (符合√ 不符合*) 污染源达标情况 备注 一般废物 危险废物 废耐火材料 废耐火材料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废油 废油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
(五)达标排放 备案条件 符合情况 企业实际情况 (符合 √ 不符合*) 不达标的节点 整改完成时间 废气排放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3-2011)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提供有效监测报告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总量控制 备案条件 企业实际情况 符合情况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说明总量/减排任务来源,认定机构,并出具相关部门意见) 总量指标 减排任务 颗粒物 t/a SO2 t/a NOX t/a COD t/a 氨氮 t/a 颗粒物 t/a SO2 t/a NOX t/a COD t/a 氨氮 t/a 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 有"十二五"减排任务的企业,按计划完成减排任务 ------ 清洁生产与能源利用 备案条件 企业实际情况 符合情况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未完成事项注明预计完成时间) 生产规模大于或等于500吨/日熔窑的综合能耗小于16.5千克标煤/重量箱 玻璃熔化能耗小于或等于6500千焦/千克玻璃液 新鲜水用量不大于0.2立方米/重量箱 生产工业废水回用率不小于90% 废玻璃回收率100% 原料车间粉尘回收利用率达到100% 镁铬砖回收利用率100% 环境管理 项目 备案条件 企业实际情况 符合情况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未完成事项注明预计完成时间) 在线自动监控系统 窑尾排气筒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 环境整改任务 企业落实各项风险防范防控措施,近两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企业已落实整改要求
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设区市、直管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发: 审核单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