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
2、事业:
3、其它: 光纤资源用途 专网(包括纵向网) 其它: 技术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需求说明 注: 本申请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如因申请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相关业务的办理,继续办理须重新提交申请.
技术联系人为使用单位网络日常运维和报障的唯一固定联系人. 申请单位负责人: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制表单位: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 业务受理
电话:82002497 传真:82002394